2008430,劉姐和我前往新竹收容所,探視因逾期居留被台中專勤隊查獲收容的緬甸僑生--段志豹同學。本會在協助中會員王同學口中得知志豹的狀況後,隨即聯絡台中負責人陳先生,陳先生說:段志豹因為繳不出機票費,付不清罰款,所以無法遣返僑居地。為了進一步了解志豹的狀況,我們向新竹收容所申請會客,一方面確認志豹的身分,另方面也希望能帶給志豹一些來自鐵窗外的溫情。

第一眼見到我們,志豹有點怕,等說明介紹後,他鬆了一口氣,帶著欣慰感動的眼神說:「從元月分被抓關到現在,從來沒有人來看過我,除了台中的一位同學外,真的沒想到,還有我不認識的人,願意來看望我,我真的很高興!」他欲眶而出的淚水,在男子有淚不輕的淌的壓抑下忍住。

現年24歲的志豹,父親因病逝世,留下單親母親,帶著7個兄弟姐妹由鄉下搬到緬甸古都瓦城謀生,居無定所。在當地僑校老師的照顧下,以免費生身分學習中文,白天在中文補習班唸書,晚上到塑膠工廠打零工,小小年紀,已經擔起養家的責任。後來,志豹在老師的鼓勵下,決定參加海外聯招,錄取後,接受老師的幫助及朋友的借貸資助,購買當地少數民族身份,透過仲介辦理護照,於20068月份入台,就讀於僑生大學先修班。因經濟能力不許可而休學,原本希望有學費時再回學校唸書,可是因為身體狀況不佳,賺的錢都付醫藥和還債,兩年後,以逾期居留身分流落在台灣。志豹將在緬甸的戶籍謄本拿出來給我們看,兩份戶籍謄本,一份是家裡原本的戶籍,沒有志豹的名字,另一份是買的,生日比志豹的實際年齡大二歲。在確定志豹為無國籍華人的資料後,站在我們身旁的收容長官說:志豹的遭遇很可憐,在收容所人也很乖、很配合,年紀輕輕就被環境如此對待,真是讓人心疼。

回程時,劉姐將如何援助志豹的事情交代後,第二天,我們向入出國移民署陳情,請求將志豹以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及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許可辦法第17」責付,一個月的時間過去了,致電詢問責付進度的回應是:應該下禮拜簽呈就會批下來了,到時候就可以過來責付了。鐵窗外的我們,等一個禮拜並沒有任何感覺,對鐵窗內的人來說,可是度日如年啊!

自從探望志豹回來後,腦中丟不掉志豹的影子,他無助、無依、無靠的眼神,讓我不禁的想;如果志豹是我的親人,在異鄉如此被收容,我的心該如何放置?現在,每當在路上看到和志豹相同年紀的人,都會想起等待援手的志豹。相同的年紀,還有多少年輕可以被虛耗?而志豹,又該拿什麼跟冷硬的法令搏鬥,還他重見天日的生命?

ps:此篇文本是為援救志豹寫的,有向各大報投稿未錄
    現在的志豹已解除收容!開始規劃下一步的方向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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